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为湖北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管理约6类47项体育运动项目,对所属体育运动项目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其中:

  (一)传统体育(11项):舞龙舞狮、健身秧歌、毽球、风筝、陀螺、空竹、腰鼓(手拍鼓)、巴山舞、拔河、跳绳、大力士;

  (二)户外运动(8项):登山、户外、野战、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轮滑、健身路径;

  (三)健身操舞(9项):健身健美、体育舞蹈、健美操、瑜伽、广场舞、啦啦操、街舞、肚皮舞、踢踏舞;

  (四)球类运动(10项):柔力球、门球、台球、保龄球、棒垒球、健身球、掷球、木球、荷球、壁球;

  (五)科技体育(4项):电子竞技、定向、无线电、体育机器人;

  (六)休闲体育(5项):信鸽、钓鱼、飞镖、扑克二打一、体育集邮收藏。

  主要职责:

  1、负责对体育舞蹈、街舞、健身秧歌、巴山舞、踢踏舞、舞龙舞狮等没有设立专业队的非全运会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对所属运动项目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2、研究和制定所分管体育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

  3、研究制定所分管体育项目的全省竞赛规程、规则及其管理办法。

  4、负责所分管体育项目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竞赛和全省竞赛活动的指导、组织、承办和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和指导参加全国相关项目综合性运动会与全国重大竞赛活动及组织国际(区域)、国内的互访与交流活动。

  6、负责所分管体育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培训、管理等工作。

  7、承办所分管体育项目的全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所分管体育项目的全省性单项协会的组织建设和行业自律,深化协会改革。

  9、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等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及国家级单项体育协会的业务指导。

  10、完成湖北省体育局交办的全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老年人体育工作等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领导班子

  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张华

  主持全面工作

  中心副主任:皮文念

  负责党政综合事务、业务培训赛事工作,分管综合办、业务三部。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

  负责公文、党建、人事、财务、工会、档案、后勤、宣传和办公秩序、综合协调、制度建设、资产管理、效能监察、法制工作、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协助社会组织换届、年审、党建工作; 负责发展风筝、飞镖、体育集邮等休闲运动项目;负责所分管体育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培训、管理等工作。

  业务一部

 负责发展门球、毽球、保龄球、健身健美、台球、棒垒球、地掷球、木球、荷球、壁球,啦啦操健美操项目;负责所分管体育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培训、管理等工作;联系省门球、毽球、保龄球、健身健美协会。

  业务二部

  负责发展风筝、瑜伽、轮滑、汽摩、电子竞技、陀螺、空竹、拔河、大力士、野战、自行车等项目;负责所分管体育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培训、管理等工作;联系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风筝、瑜伽、轮滑、汽摩、电子竞技协会。

  业务三部

  负责发展体育舞蹈、舞龙舞狮、广场舞、跳绳、钓鱼、柔力球、信鸽、登山户外、体育机器人、科技体育、定向、无线电测向等项目;负责所分管体育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培训、管理等工作;联系省体育舞蹈、钓鱼、柔力球、信鸽、登山户外协会,对接服务老年体协。